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公司将于2022年5月27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4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1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黄新民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新民先生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黄新民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黄新民先生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发出关于增加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本人林开涛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本人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声明人林开涛,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