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重要内容提示: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 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 额不超过 121,69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 融资租赁等)。 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 供担保的反担保措施。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65,69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 30,69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 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35,000 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 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20 年。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 下: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总经理李星文先生、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总经理李星文先生、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保证 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