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 4 月 12 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 司”)全资子公司启迪再生资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曾用名“桑德(天津)再生资源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再生”)与东江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启迪再生 以整体评估价值 38,000 万元受让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 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 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经 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了以下对外投资事项,现将相关对外投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法人江苏稻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9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17]、《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与关联法人江苏稻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123])。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3 日披露了《持 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42,917,364 股(占公司总股本 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 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 之日起 6 个月内。
重要内容提示: 1、截止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 份,回购股份 1,317,7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21%。 2、因受疫情影响,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复工时间较晚且运营项目收益尚未达预期, 应收账款回款较慢,外部融资环境较预期更为困难。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 司须保有资金满足运营资金需求,并在流动性趋紧的情况下强化公司整体抗风险能 力。截止目前,公司已回购总金额距离回购方案计划金额下限差距较大。公司尽力 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但存在无法按期完成回购计划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收到公司控 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转发的《关于启迪控股及股东与相 关投资人签署增资协议的通知》函件,就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启迪控股”)及 其股东与相关投资人签署《关于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下简称“增资协议”) 事项,做如下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