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 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对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结项及终止,同时将剩余募集 资金 80,804.72 万元(含利息收入等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及终止 暨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审议程序,并完成后续相关事项安排。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 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 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 会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 议: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诉讼阶段: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顿新能源”)与民生 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金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天津市第三中级 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融资租赁事项提供担保而成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