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 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持,公司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根据相关规 定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为人民币 8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批准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内容详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35 号]、《关于 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1 号])。
上市公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启迪环境 股票代码:000826
1、若本次股份转让及增资(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实施完成,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雄安管委会”)及中国雄安集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基金 公司”)和/或其控制的基金(以下合称“雄安方”)将合计持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22,441.86 万股股份,约占启迪控股总股本的 26.45%, 与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所持启迪控股股份数相同。若本次交易实施 完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启迪科服 控股股东仍为启迪控股,启迪控股通过启迪科服控股上市公司。启迪控股变更为无实际控制 人状态。因此,公司亦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上市公司名称: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启迪环境 股票代码:000826
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