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参加了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 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 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南通桑 德森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迁安德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向相关 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29,670 万元。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收到由湖北 省老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的《老河口市城南污水处理厂 PPP 项目中标通知书》(具 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 PPP 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0)。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公司与老河口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 月共同投资设立了项目公司“老 河口清漪水务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2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18-161)。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0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19 年 11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