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浙江山川有色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自愿组成联合体共 同参加英州海水道(城区段)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EPC+O 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收到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 确定以公司为牵头单位的联合体中标英州海水道(城区段)黑臭水体综合整治工程 EPC+O 注 项目。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 号 文核准。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 (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发行公告》,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 5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 的方式。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 号文核准。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 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 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 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 号文核准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 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绿 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获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796 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 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