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1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 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1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说明如 下: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已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披露,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星期四)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 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