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 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 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 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 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蕾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 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7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 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