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公司参股公司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事项请见公告“第四节”内容, 该事项目前尚在进展中且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业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该公司投资收益对公司 2021 年半年度业绩未构成重大影响。 2、公司就股东发布相关情况进行公告说明,同时公司关于监管关注事项尚在核实中,尚 未形成最终结论,相关情况以公司公开披露的公告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目前,公司尚在就《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 关注函〔2021〕第 354 号)开展材料组织和回复工作,回复涉及的内容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 善,公司将继续协调推进《关注函》回复的相关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按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出售间接全资子公司河北雄安启 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出售间接全资 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