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的发展,解决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 司预计在 2024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366,33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 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具体如下: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2024 年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389,58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 超过 363,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 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26,580 万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 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