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 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一、董事变更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白刚先生提交的 书面辞职报告,白刚先生由于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白刚先生辞去执行总经理的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白刚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总经理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景璐律师、崔兢赫律师(以下合称“本 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