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 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3日、2020年4月2日、2020年5月8日、2020年6月3日披 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 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重要声明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 源于发行人2020年公告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等相 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贵公司及贵公司存续期内 相关债项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委员会审定: 维持贵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维持“19 启迪 G2”的信用等级为 AA+。 特此通告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推进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河南尉氏县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 PPP 项目、兴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亳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以及 巨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电建”)达成项目建设合作协定,将前述项目交与江西电建负责项目 工程建设,并与江西电建签署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 框架协议》”)。同时,公司前述四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施单位尉氏县豫清环保有限公 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以及兴平金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合 称“项目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将与江西电建签订《垃圾处理费收益权质押合同》、 《电费收益权质押合同》,将项目公司所属电费收益权及垃圾处理费收益权质押作为公司与 江西电建签订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履约保证予以质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