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 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 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 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经过与 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 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 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 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控 股子公司启迪桑德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融租”)与大庆龙清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大庆龙清”)签署编号为 QDZL-2018-HZ-006 的《融资回租合同》开展售后回 租式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转让价款人民币 14,000 万元。租赁物为离心式通风机、布料机 等一系列设备。根据《实际租金支付表》,租金支付日自 2019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止,共分为 20 期,合计应付租金 183,314,907 元。2018 年 12 月 28 日,启迪融租 通过支票形式支付转让价款。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 证监局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辉、王书贵、王翼、李星文、王超、万峰、 张维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5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一、 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现“郑州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100%股权及其所属 9 个项目公司股 权出售予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的事项。2021 年 7 月,公司办理 完成郑州零碳 100%股权出售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 2021 年 6 月 3 日、2021 年6 月 19 日分别披露的《关于出售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1-099]、《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