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 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 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