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 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进一步拓展项目合作渠道,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启迪数字环卫(合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合肥数字环卫”)拟与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新 锦”)、北京启杭数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杭数臻”)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浙 江启迪新锦数字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新锦”,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 会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 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 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房祎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 张良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良梁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张良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生 效后,张良梁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良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 份。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电话及 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 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