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6 月 6 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增补第十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具体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4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 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并 形成决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王翼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发展,解决 其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及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效率,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88,6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 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等)。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实收股本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适应公司业务发 展及内部管理需求,进一步提升内控水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部分组织架构进行了 调整与优化,主要调整内容包括: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 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