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1、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通过 公开信息查询到公司债权人杭州兴源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 破产重整(案号:(2024)鄂 05 破申 8 号)。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 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翼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开,前述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续聘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选举胡滢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监事提名 人数分别逐项表决)》,选举产生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左薇薇女士、周艳华女士。为保证监事 会工作的有效开展,经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审议相关事 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同意左薇薇女士于 2024 年 6 月 17 日召集并主持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及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 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景璐律师、崔兢赫律师(以下合称“本 所律师”或“经办律师”)参加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