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 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 题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 下简称“法律法规”)和《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对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 如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股票(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 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认为本次交易: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 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重组若干问题 的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进 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 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人,作为启迪环 境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自本次交易启迪环境 A 股股票复牌之日起 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作出如下声明和承诺:
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现就本次交易所提 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如下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