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启迪环 境”)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相关文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 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以下简称 “预案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在预案修订稿披露之后,公司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并 与交易对方协商,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定 价基准日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年 7 月 23 日)变更为审议 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重要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金额合计为 299,216.00 万元, 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30%。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案件后续执行及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2021)京 03 执 2068 号、(2021)京 03 执 2131 号,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的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 行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桑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集团”)及相关被告案件,决定 对桑德集团合计持有的 22,120,000 股启迪环境股票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 10 时至 2022 年 2 月 19 日 10 时止(延时除外)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sf.taobao.com/)上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 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以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本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公司现就本次交易作出如下承诺: 1、公司为本次交易出具的说明、承诺及提供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 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公司向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估值、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各中介 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 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已履 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 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现就 守法及诚信情况作出如下说明: 1.最近五年内,本公司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不存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