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收到《关注函》的说明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 第 354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公司在收到《关注函》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回复工作。因《关注函》 所涉及部分事项仍需进一步核查和完善,履行相关程序并由中介机构发表意见。为做好回复 工作,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具体详见 2021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期间每 5 个交易日发布的《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45、2021-147、2021-148、2021-149、2021-157、2021-158、2021-160、2021-162、 2021-166、2021-167、2022-001、2022-002、2022-006)。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发行 的“16 桑德 MTN003”、“17 桑德 MTN001”和“19 启迪 G2”由中诚信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进行相关评级工作。2021 年 11 月,中诚信国际将启迪环境主体信用等级由 A +调降至 A -,评级展望维持负面; 将“16 桑德 MTN003”、“17 桑德 MTN001”和“19 启迪 G2”的信用等级由 A + 调降至 A -。
一、项目情况概述 2012 年 12 月 18 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政府与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在吉林省德惠市签署了《德惠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德惠 市人民政府作为特许经营权授予方,授予公司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家拥有德惠市生活垃圾处理 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及维护的权利。公司依法在德惠市设立间接全资子公司德惠 市德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惠德佳”)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详见公 司于 2012 年 12 月 19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日 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公告》,公告编号:2012-9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根据股东大会授 权事项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所需,已于近日办理完成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以及将控股子公 司股权变更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进展 1、雄安零碳股权转让事项 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安零碳”)原为公司间接持股 100%的 全资子公司。为缓解公司建设资金投入压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经向市场询价并参考近期 固废处置在建项目成交价格,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零碳”)拟将其全资子公司雄安零碳 100%股权及其所属 10 个项目公司股权出售予河南城市 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上述事项已经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 2021 年 7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出售间接全资 子公司河北雄安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153])。
特别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2年1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重新审议通过了《关于<城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作为 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