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2016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的议案》,对《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非公开发行方式认购)》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 注函〔2021〕第269号)(以下简称“《关注函》”)。收到《关注函》后,我所和公司组织 相关人员就《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对关注函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如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A 股)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通过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 分析,认为本次交易: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杨蕾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 决议: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 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