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1、合并双方董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其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合并双方控股股东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换股吸收 合并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其在合并 双方/存续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 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合并双方/存续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深 交所和中登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 后直接向深交所和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 中登公司报送其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深交所和中登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承诺该等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环境”)拟通过向启迪环境科技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全体股东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 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2021年1月22日,启迪环境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 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及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启迪环 境”)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换 股吸收合并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以下简称“预 案”)及相关文件。在预案披露之后,公司根据相关情况的变化并与交易对方协商, 拟对交易方案进行调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由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年 1 月 23 日)变更为审议本次交易方案 调整相关事项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21 年 7 月 23 日)。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无法在首次审议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2日前) 发出召开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并公告重组草案等相关文件。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2021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同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269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1、股权转让及过户进展:(1)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零碳”)已 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完成 100%股权出售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营业执照。(2)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锦州桑德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张掖正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通辽蒙康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 家项目公司 95%股权转让给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事项于近日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