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郑州市成立全资子公司并以子公司股权出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启迪数字环卫(郑州)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 日注册完毕,该公司经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自贸区服务中心登记核准事项如下: 公司名称:启迪数字环卫(郑州)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9GKWDX7N 公司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龙湖中环路与龙源西四街交叉口启迪郑东科技城产促中心 2 楼 220 号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实施,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25,650 万元。 2、根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近期公司为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全部或部分解除,本次解除担保总额为 21,654.01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1,307,844.1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6.92%(其中:公司为各级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86,591.19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5.51%)。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 2020 年度财务数据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 业绩预告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2、 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3、 业绩预告情况表
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召开的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4 月 7 日(星期三)下午 15: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4月 7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