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以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与<公司章程>修订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启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6.46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21 年度与关联方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11 万元。 2、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1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5.51 亿元担保额度,本次对外担保额度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为严控对外担保风险,公司非全资子公司均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本次拟为其贷款事项提供担保的反担保股东会决议。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81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 76.60 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24.21 亿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20 年。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或“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验资等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