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因发生对债券价格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没有公开披露的重大事项,为保护广大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启迪环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 牌转让规则》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启迪 G1,债券代码:114439)、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第一期)”(债券简称:19 启迪 G2,债券代码:112978)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5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的通 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1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203),公司将于 2021 年 1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现就公司董事会推选王书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近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湖北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 (国科火字[2020]246 号)、《关于湖北省 2020 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 字[2020]247 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 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2002763;合加新能源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 GR20204200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