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16.69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 89.31 亿 元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 赁、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27.38 亿元额度用于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 业务,期限不超过 20 年。
1、根据上年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 2020 年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清华控 股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4,751.11 万元。 2、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届时关联股东将 回避表决。
1、为实施启迪郑东科技城启创园综合能源项目,2020 年 4 月,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启迪零碳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河南启迪零碳”)与郑州启迪东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启迪东龙”)就该项 目的投资、建设、运营服务等事项签署了《郑州启迪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建设与供能合同》, 合同约定由河南启迪零碳负责投资建设郑东科技城综合能源项目,项目投资总金额不超过 1,801 万元,运营期限为 30 年。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启迪环境”)于近日收到公司 全资子公司浦华环保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浦华环保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以 下简称“《说明》”),《说明》内容具体如下: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