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所需,经 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了相关对外投资事项,现将相关对外投资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 子公司荆门桑德夏家湾水务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披露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同意将本法 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4 月 7 日(星期二)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章程(2020年4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 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司于2020年2月5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 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2020年3月3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 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对外投资交易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全资子公司雄安浦华水务科技有 限公司 40%股权的议案》(详见公司 2019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