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人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年度 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谨慎认真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等相关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 项独立、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 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验资等 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及其他业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 号)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度更 名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544,40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39 元。截止 2017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544,409 股,募集资金总 额 4,589,041,362.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5,9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553,141,362.51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