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桑德新 环卫投资有限公司、辛集冀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溆浦鹏程环保有限公司、开封浦华紫光水 业有限公司、桑德智慧(苏州)环境管理有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借款提供担保事项已 实施并签署了相关担保协议,本次新增担保总额为 79,000 万元。
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 所(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 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查阅的文件,并同意将本法律意见 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起予以公告,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 年 2 月 10 日(星期一)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23日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3]),公司定于2020年2月10日以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 的方案》;并于2020年1月6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回购 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 过人民币13.16元(含)。公司于2020年1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等相关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清远东江股权的交易概述: 1、股权收购事项: 2016 年 4 月 12 日,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 全资子公司桑德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德再生”)与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江环保”)签署了《关于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 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由桑德再生以整体评估价值 38,000 万元受让清远东江环保 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东江”)及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东江”) 100%的股权(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13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的《关于收购湖北东江环保有限公司及清远市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公告》 [公告编号:2016-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