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启迪桑德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投资公司”)拟与青岛中恒能环境科学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青岛中恒能”)在青岛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青岛启迪中恒能环境技术研究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启迪中恒能”,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青岛启迪中 恒能将作为公司的环保产业技术研发平台,承担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课题研究及技术成果 转化工作。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6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60%;青岛中恒能以货币方式出资人民币 4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0%。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协 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清华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 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支持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控股子公 司的发展,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效率,公司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4,900 万元人民币担保额度(含借款、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信托融资和融资租赁 等)。
根据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 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7,9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不超过 5,000 万元用 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 保理等业务,期限不超过 5 年;不超过 12,900 万元用于中长期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 期限不超过 20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