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为客观、公允反映公 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及诉讼等事项进行了全面清查,截 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核实公司部分应收账款出现减值迹象,另外部分诉讼存在潜在索 赔事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计提关联担 保预计负债的议案》、《关于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在 2023 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 1,746.81 万元。 2、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 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此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 关联人形成依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中国银行 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 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 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2021 版)》(以下简称“《银行间信 披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王超先生及财务总监万峰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 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 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相关子公司受到环保部门处 罚,现将处罚主要内容及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处罚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下属子公司昆明滇清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滇清”)于近 日收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昆生环晋罚字【2022】14 号),2022 年 4 月 25 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晋宁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晋宁区昆阳街道南村村委会三组观 山进行现场调查,发现昆明滇清违反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昆明和璟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处 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5 日,将废菜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沼液倾倒至晋 宁区昆阳街道南村村委会三组观山林地。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