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规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如下相关文件,包括: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8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 号院 5 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重要内容提示: 1、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武 汉启迪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启迪生态”)拟以湖北迪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迪晟”)、锦州桑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环保”)、张掖正 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掖正清”)、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通辽蒙东”)、通辽蒙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蒙康”)5 家项目公司(以 下简称“标的资产”)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将标的项目公司 95%股 权转让给城发零碳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河南)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城发私募 基金”)。本次转让完成后,武汉启迪生态仍持有标的项目公司 5%的股权。上述事项已经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现将相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 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下属子公司管理架构,集中股权配置,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合加新能 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加新能源”)拟将其所持有的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巨 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 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 公司8家项目公司股权以10,064.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启迪零碳”)。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 )于 2021 年 5 月 29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2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