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划转子公司股权及债务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和资源配置,公司拟将直接所持重庆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临朐邑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巨鹿县聚力环保有限公司、双城市格瑞电力有限公司、青州益源环保有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司、楚雄东方新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兰陵兰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魏县德尚环保有限公司 9 家项目公司股权及相关的债务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启迪零碳”)。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3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书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