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北京万侯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万侯环境”)、河源鸿业市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鸿业”)、 北京爱尔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斯”)组成的联合体于 2018 年 05 月 17 日中标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西南部片区),2018 年 6 月 25 日成立东源县启环环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源启环”)投资运营该项目(详见 2018 年 6 月 27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82;《对外投资事项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及本项目实施所需,各方于 2018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 《东源县整县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PPP 合同(西南部片区)》,协议合作期限 30 年, 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28 年,项目总投资 60,800 万元。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李星文先生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 查,公司拟聘任孙旭东先生为公司执行总裁、拟聘任伍子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本次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聘任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通知,现将有关事项情况公告如下: 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于 2020 年 8 月 3 日与河南豫资新兴 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豫资基金”)、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融创”)、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发集团”)、河南东龙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龙控股”)签署了 《关于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 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启迪控股将以其持有的 启迪科服的股权及现金出资,豫资基金、中融创、郑发集团、东龙控股以现金出资,合资设 立启迪科技服务(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科服”)。河南科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100 亿元整,出资完成后,启迪控股、豫资基金、中融创、郑发集团、东龙控股分别持有 河南科服 50%、20%、13%、12%、5%股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4 日披露的《关 于间接控股股东签署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7)。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发行 的“19 启迪 G2”由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 进行相关评级工作。 2020 年 12 月 1 日,启迪环境发布的《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间接控股股东股份变动事项完成交割的公告》披露,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清华控股”)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所持有的启迪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启迪控股”)10,773 万股股份(占启迪控股总股本的 14.84%)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事宜,启迪控股已完成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工商登记手 续,本次交易相关的交割事项全部完成。本次交易后,清华控股和合肥市建设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建投”)分别持有启迪控股的股份数 量为 21,829.5 万股和 10,773 万股,分别占启迪控股总股本的 30.08%和 14.84%, 清华控股不再是启迪控股的控股股东。启迪控股通过下属子公司启迪科技服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启迪科服全资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4,395.57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4.04%,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启迪科服,公司变更为 无实际控制人状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52 号)核准,启迪桑德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度更 名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采用非公开 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544,409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27.39 元。截止 2017 年 7 月 26 日,本公司实际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7,544,409 股,募集资金总 额 4,589,041,362.51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5,9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4,553,141,362.51 元。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不断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鉴于公司拟申请 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 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情况进行说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