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事项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并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召开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每股不超过人民币 13.16 元(含),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 日、2020 年 4 月 2 日、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6 月 3 日、2020 年 7 月 1 日、2020 年 8 月 4 日、2020 年 9 月 3 日、2020 年 10 月 13 日、2020 年 1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 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的进展提示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及邮 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 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刘华蓉女士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作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 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如下: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启迪环境”)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通 知”,并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监事会。本次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文辉先生主 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事项一 基于业务板块在区域内实现联动发展的规划,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在合肥市蜀山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启迪零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 徽启迪零碳”,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为准),该全资子公司将作为公司开展“智能+能源 环保一体化”的平台公司,服务于合肥市零碳无废城市建设,深入探索城市科技创新发展模 式。 安徽启迪零碳注册资本为 296,492,577 元,公司以所持全资子公司亳州洁能电力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亳州洁能”)全部股权作为实物资产对安徽启迪零碳出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100%。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84),公司将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